2 Corinthians/11

出自耶穌台灣
第十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格林多人書二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一章 葆樂之勞苦與隱憂

1 吾於此敢稍逞狂誕,爾等其能曲而諒之乎!然吾固知爾等必見吾心之無他也。
2 蓋我為天主之故,熱中於爾,甚至有患得患失之情緒。吾既將爾許配良人,固願爾好自保持貞節,克配基督
3 顧吾所惴焉而懼者,惟恐爾向之忠心失其淳樸,如夏娃之見誘於譎虺[1]耳。【註一】
4 設若有人,向爾等宣佈另一基督,而非吾儕所宣佈之基督;另一聖神,而非爾等所接受之聖神;或另一福音,而非爾等所夙聞之福音;爾等亦能容納也!
5 吾嘗自比諸最大之宗徒,亦未敢多讓也。
6 吾雖拙於辭令,要非疎於學識者;此固爾等之所洞悉也。
7 豈因吾之薄於己而厚於爾,乃反獲罪戾乎?【註二】
8 抑吾之傳道而未受爾之束修[2],果為不宜乎?吾嘗取資他會,以供爾之所需。
9 前次吾在爾處,雖甚貧乏,亦未曾有累於爾,一惟仰給於來自馬其頓之兄弟。蓋吾在在以相累為戒,過去如此,今後亦當如此。
10 我一日抱基督之道,無人能令吾之所以自誇於亞該亞境內者,中途而廢也。
11 然吾亦胡為而出此乎?謂我不爾愛乎?實鑒之!
12 顧吾之所以為此,且願守此不渝者,不欲予人以口實,而謂若輩之所誇亦同乎吾儕之所誇耳。
13 若輩偽宗徒冒基督宗徒之名,而行其欺詐之實。
14 然此不足為奇;即沙殫亦嘗冒充光明之天神,
15 則其僕之冒充正義之僕,不亦宜乎!惟若輩必依其所作之孽,而受報應也。
16 吾重復言之,吾非狂誕之人,若必欲視吾為狂誕,即以狂誕見納而不辭,其能容吾稍逞自誇乎!
17 惟須預為聲明者,吾今之所言,非依之道,乃一發心中之狂愚,故姑妄言之耳。
18 方今以身世自誇者多矣,吾亦欲一誇焉。
19 蓋爾明哲,固能優容狂妄之徒;
20 人即奴爾、吞爾、盜爾、批爾之頰、妄自尊大,爾且能容忍之;
21 吾之狂妄,尚不及此也。惟若有人對予信口雌黃,以予為愚昧,則恕我狂妄,吾亦儼然不敢多讓。
22 彼為希伯萊人乎?吾亦是也。彼為義塞人乎?吾亦是也。彼為亞伯漢之子孫乎?吾亦是也。
23 彼為基督之臣僕乎?則恕我放肆,吾更是也。吾視若輩勞苦多矣,繫獄多次、受笞無數、且常處死地,屢遭不測,
24 五次被鞭於猶太人,每次四十減一,【註三】
25 三次受杖,一次石擊,三遭覆舟,飄於海中者一晝一夜,
26 僕僕風塵,不遑寧息,時遭河汊[3]之危,盜賊之難,邦人之厄,異域之苦,城市之驚,曠野之困,海洋之險,及偽兄弟之陷害。
27 備嘗艱辛,終夜不寐,載飢載渴,時復齋戒,忍苦耐勞,寒而無衣。
28 凡此猶屬外事,若諸會之事,尤為予所日日挂心者。
29 孰餒而予不為之餒?孰蹶而予不為之焦心如焚?
30 吾若欲誇,其惟自誇其弱歟!
31 吾主耶穌基督之父,永遠可頌之天主,固知吾之誠實無誑也。
32 曩在大馬士革亞哩達王屬下之邑宰嚴守城門,意欲捕我,
33 而我卒從牗中以筐循牆而縋[4],幸得免於毒手矣。


附註

【註一】 見古經創世紀第三章第十三節。
【註二】 致格林多人書一第九章第一節。
【註三】 宗徒大事錄第十六章第二十二節及第三十七節。


注釋

  1. ㄐㄩㄝˊㄏㄨㄟˇ:狡滑的蛇。
  2. 束修:老師的酬金。
  3. ㄔㄚˋ:河道的支流。
  4. ㄓㄨㄟˋ:以繩索垂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