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s/18

出自耶穌台灣
第十七章 新經全集宗徒大事錄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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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葆樂傳道於格林多

1 厥後葆樂雅典,抵格林多
2 猶太亞吉拉及其妻彼斯加亞吉拉生於本都。近以格老第猶太人盡離羅馬,故偕妻自義大利遷此。【註一】
3 葆樂訪之,因其亦以製幕為業,遂與同寓而經營焉。
4 每屆禮日,葆樂講道會堂,迪化猶太人與希臘人。
5 西拉蒂茂德馬其頓來;葆樂傳道益切,力證耶穌即為基督
6 猶太人拒而誚之,葆樂拂衣曰:「爾罪自承,予也何咎!自此吾適異邦矣!」【註二】
7 遂離之。提篤儒斯多崇奉天主,宅旁會堂;葆樂登門訪之。
8 司會基立司布舉家信格林多人聞之信而受洗者亦眾。
9 入夜,示異象謂葆樂曰:「毋餒於心,侃侃傳道,勿緘爾口。
10 吾與爾俱,孰得相害?邑中多屬吾民。」
11 葆樂留是一載有半,力以道授眾。
12 迦流亞該亞方伯,【註三】猶太人羣起而攻葆樂,曳之公庭曰:
13 「此人勸人不依古法以事天主。」
14 葆樂方欲啟齒,迦流猶太人曰:「猶太人乎,所控之事,苟屬犯罪作惡,吾尚可容忍於爾,
15 茲所爭者,僅係理論名詞及爾禮法之辯,爾宜自處,吾則無意予以受理。」
16 盡逐之出,
17 眾於公庭之前,執司會所提尼而毆之;迦流亦漠然置之。
18 葆樂逗留多日,辭別同道,與百基拉亞吉拉乘舟赴敍利亞,削髮於堅革哩,遵夙誓也。【註四】
19 依法所,留百基拉亞吉拉於此。已復入會堂,與猶太人辯解。
20 眾請久居不允,
21 辭別曰:「天主如可,吾當重來。」乃起椗,離依法所
22 凱塞里,轉陸,赴耶路撒冷,訪謁教會同人;抵安提阿
23 小住復行,以次歷加拉太弗呂家,以堅信徒之志。
24 猶太亞波羅者,生於亞力山大,時在依法所。其人有辯才,擅經學。
25 雖僅知如望之洗,而於之道亦曾領教,秉一片熱忱,闡述耶穌,所言精確。
26 是人方於會堂中昌言教義,百基拉亞吉拉聞之,乃予以接納,陳以天主之道,更較精確。
27 亞波羅欲赴亞該亞,同道贊勉,並為致書諸徒,囑加款接。比至,藉其靈賦,裨益信徒,實非淺鮮。
28 蓋渠於廣眾之中,毅然折服猶太人,引徵諸經,以證耶穌即是基督


附註

【註一】 羅瑪格老第四十八年逐猶太人出羅瑪
【註二】 馬竇福音第十章第十四節。馬爾谷福音第六章第十一節。露稼福音第九章第五節。
【註三】 迦流」(Gallius) 羅瑪著色哲學家色耐加 (Seneca) 之弟也。
【註四】 「遵夙願也」削髮之願、猶太納匝肋派之誓願也。見古經 Nun(民數記)第六章第一至第十二節。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