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ssians/3

出自耶穌台灣
第二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歌羅森人書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三章 真生命與新生活

1 今爾既因基督之復活,而得新生,則宜力求上達,仰望位於天主右手之基督
2 高尚其事,而不復汲汲於世俗之瑣事也。
3 蓋爾已死;爾之生命,與基督同匿於天主懷中。
4 基督乃吾人之真生命,一俟基督之顯,爾將與之同顯於光榮之中。
5 故應將一切卑汚之心事,置諸死地,凡淫亂、卑汚、邪情、惡慾、貪孌,莫非崇拜偶像之變相,
6 天主所以譴怒其悖逆之子者,正為此等事耳。
7 爾等舊日生活,亦嘗沉溺於此;
8 今望爾等毅然棄絕,亦望蕩滌[1]憤怒嫉恨,舉凡謗誹之言、汚穢之語、
9 欺人之詞,慎莫出諸於口。須知爾已棄絕舊人,及其故態,
10 而易以新人矣。是宜日新又新,止於良知,而克肖作育新人之也。【註一】
11 既云新人,則不復分異邦人與猶太人,割禮中人與非割禮中人,化外人與西古提人,為奴之人與自由之人矣。蓋基督包羅萬有,而庽乎萬有也,
12 爾等既為天主寵愛之子民,亟宜以慈善、謙恭、忍耐為佩,寬容大量,彼此體諒,
13 即有釁隙[2],亦宜相恕;爾之恕人,當如之恕爾也。
14 諸善之上,冠以愛德;愛德者,眾德之綱維也。
15 務使基督之平安,主爾心中。爾等之蒙召而為一體者,正為此耳。亦宜恆懷天恩,無忘大德,
16 基督之道,庽爾五內,使之發榮滋長,蔚為眾慧。以聖詠、聖詩、聖歌,相互淬勵切磋,心歌腹咏,同聲頌美天主
17 凡所言所行,皆須以主耶穌名義為之,且因彼而致謝於天主聖父焉。
18 為妻者應順服其夫,此為宗[3]者之所宜。
19 為夫者亦應愛惜其妻,毋得待以非禮。
20 為子者應孝順父母,一切惟命,此事最能獲歡心。
21 為父者不可苛責其子女,使之灰心。
22 為奴者應服從其世俗之主人,一切惟命,毋陽奉陰違,一如專務取悅於人者之所為,務宜表裏如一;畏故也。
23 總之,爾等凡有所為,應由衷而行,所以為也,非為人也。
24 應知惟能賜爾以所望之洪基。尚其一心奉事主基督
25 蓋惡人所作之孼,必受報應;天主固大公廓如,不徇私情也。


附註

【註一】 致依法所人書第二章第十五節及第四章第二十四節、又見創世紀第一章第二十六節。


注釋

  1. 蕩滌:洗滌。
  2. ㄒㄧㄣˋㄒㄧˋ:意見不合或感情有裂痕。
  3. 宗:尊崇、效法。宗主:宗奉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