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16

出自耶穌台灣
第十五章 新經全集福音馬爾谷傳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耶穌復活顯形、離世升天

1 禮日既終,瑪達蘭瑪麗,偕雅谷伯之母瑪利亞,及沙羅梅,市香科,欲往傅耶穌遺體。
2 禮期首日,昧爽[1]起行,抵墓日始出,
3 正相語曰:「誰能為我拓石,一展墓門乎?」
4 舉目一望,則見墓石已展,固塊然重物也。
5 進則見一白衣少年坐墓石,大驚。
6 少年曰:「勿驚!爾曹所覓者,非曩[2]被釘死之納匝勒耶穌乎?今已復活,不復在茲。可一視其葬處,
7 速去告其諸徒及伯鐸祿曰:『主已先爾赴加利利,爾當在彼與之相見,一如其嚮所語爾。』」
8 婦出,倉皇而奔,驚怖交集,亦不敢以告外人。
9 禮期首日,平旦[3]耶穌復活,先現於瑪達蘭瑪麗瑪麗者,即耶穌曾逐七鬼出於其身者也。【註一】
10 耶穌之徒方哀泣,瑪麗往報之。
11 徒聞耶穌復活,且為所見,初不之信。
12 嗣彼中二人前往田廬[4]耶穌改容顯現,
13 二人趨告他徒,亦不之信。
14 後十一徒同席而食,耶穌又顯現,痛責其信德之薄弱,及心靈之冥頑,以其未信復活後之見證也。
15 於是乃囑之曰:「爾曹當徧歷寰宇,宣福音於普天生靈。
16 凡信而受洗者得救;不信者遭譴。
17 信者恆有神迹隨之,藉我名以祛鬼魔,以操新語,
18 執蛇飲毒,莫之能害,手按病者,其病必痊。」
19 耶穌訓徒既畢,乃蒙接引昇天,坐天主右。
20 於是諸徒起行,隨在宣道,賴主之佑,神迹隨之,用證其道之真實不妄。


附註

【註一】 從第九節至第二十節、多不見於古抄本。通俗拉丁譯本則有之、其他譯本亦俱存之。教廷聖經委員會於一九一二年六月廿六日聲明,此數節為聖經之文。考據者尚無人能證明其非馬爾谷之作。


注釋

  1. ㄇㄟˋㄕㄨㄤˇ:黎明。
  2. ㄋㄤˇ:過去;以前。
  3. 平旦:天正明之時。
  4. ㄌㄨˊ:茅草所蓋的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