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26

出自耶穌台灣
第二十五章 新經全集福音馬竇傳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章 香液敷主、建立聖體、山園祈禱、奸徒鬻主、耶穌被劫、伯鐸祿三不認主

1 耶穌垂訓既畢,謂門徒曰:
2 「爾知十日後,即為免難節,人子將被縛而釘於十字架矣。」
3 斯時,司祭長及民間耆老,方羣集於大司祭該法院中,
4 思以詭謀曲陷耶穌,而置之於死;
5 惟曰:「毋於節日行之,恐民生變。」
6 耶穌宴於伯大尼癩者西門家。突有婦人持玉瓶,中貯珍貴之芳液,
7 傾瓶以渥耶穌之首。
8 門徒見而不悅曰:「是何徒耗?
9 盍售此以濟貧乎?」
10 耶穌知之,乃曰:「何為而阻此婦?彼所加於予身者,美事也。
11 爾曹恆有貧人與俱,然予則非爾曹所得而長留。
12 彼以芳液渥予身者,乃所以備予之殮耳。
13 予實告爾,普天之下,福音所屆,此婦所為,將傳為千古美談。」
14 十二徒中有名茹答斯依斯加略者,往見司祭長曰:
15 「予如以耶穌獻爾,將何以為酬?」彼輩乃授以銀三十兩。
16 自是茹答斯心存鬻主,將待機而發矣。
17 除酵之首日,門徒進問耶穌曰:「免難節宴,子欲備筵何處?」【註一】
18 耶穌曰:「爾入城,有某者,告之曰:『師云:吾時已屆,欲與門徒在爾處度節。』」
19 門徒遵諭備筵。
20 迨晚,耶穌率十二門徒登席。
21 食間謂徒曰:「予實告爾,爾中有鬻我者一人。」
22 門徒不勝戚戚,一一問之曰:「主,予乎?」
23 耶穌曰:「與予共盥手於盤者,即鬻我者也。
24 人子長逝,正符經言;第鬻之者,哀莫大焉!斯人之有生,不如無生之為愈也。」
25 鬻主之徒茹答斯,起而問曰:「辣比,豈予乎?」耶穌曰:「爾言之矣。」
26 方食,耶穌持餅,剖而授徒,曰:「爾等食之,此吾體也。」
27 更舉杯祝謝,復授之曰:「爾盡飲是,
28 此予之血,為洗除眾人之罪而流者,亦即新約之盟血也。【註二】
29 第予告爾,此後予不再飲此葡萄之汁,以待與爾在吾父國中共飲新釀之日。」
30 誦聖詩訖,乃往忠果山
31 時,耶穌謂徒曰:「今夕爾等皆將因予而不能自持矣。經不云乎:『予擊牧者,羣羊四散。』【註三】
32 但予復活後,將先爾至加利利。」
33 伯鐸祿曰:「即使眾皆背子,予决[1]不背。」
34 耶穌曰:「予實告爾,今夜雞猶未鳴,行見爾不認予者三。」
35 伯鐸祿曰:「縱須偕子致命,亦决不相背。」餘徒亦同聲矢誠。
36 耶穌偕其徒至一園地,名日色瑪尼,謂之曰:「爾曹坐此,俟予往禱。」
37 乃攜伯鐸祿慈伯德二子同行。時憂自中生,戚然興悲,
38 顧謂三徒曰:「予心鬱悒[2],憂傷欲絕。爾等且留此與予同為儆守。」
39 稍前行,伏地而禱曰:「吾父乎!事苟可能,請免我飲此苦爵。雖然,勿順予意,但遵旨。」
40 比返,見門徒已睡,謂伯鐸祿曰:「竟不能與予儆守片時耶?
41 宜警惕祈禱,庶免墮誘;心志雖堅,形軀實荏[3]。」
42 再往禱,曰:「吾父,此爵苟不能移,而必欲予飲者,惟旨是行。」
43 復返,門徒仍睡,蓋厥目昏昏,不能自支。
44 乃捨之,更往祈禱,是為三次,稟白如前。
45 既返,謂門徒曰:「爾今可臥以暫憇矣!惟時立至,人子將陷於罪人之手。
46 起矣!吾儕行矣!鬻我者近矣!」
47 言際,十二徒之一茹答斯者果至,羣人手刃與梃而隨之,蓋均為司祭長及民間耆老所遣者。
48 鬻主者先已示眾以密號,曰:「予與親吻者即是,可速執之。」
49 至是,乃趨耶穌之前,曰:「夫子平安!」且與之吻。
50 耶穌曰:「友乎,爾來何為?」於是眾蠭[4]擁而至,遂執耶穌
51 耶穌從者某,拔刀砍大司祭僕,削其耳。
52 耶穌曰:「納爾刀於鞘!蓋操刀者必傷於刀也。
53 汝試思之,予豈不能求之吾父,即遣十二營以上之天神以臨之?
54 如是,則經所載必經之事,又將安從而應驗耶?」
55 顧語眾曰:「爾手刃持梃,捕予一如捕盜。予曩者日坐殿中施訓於爾,何不執之?
56 然此亦所以應驗先知所紀耳。」至是,門徒盡離耶穌奔逃四散矣。
57 耶穌被執,曳至大司祭該法署中,經生耆老羣集於斯。
58 伯鐸祿遙尾其後,既至大司祭院中,乃與隸役共坐,以觀事之究竟。
59 司祭以及公會,方搜覓偽證,以控耶穌,而置之死。
60 其時雖有多人加以偽證,然終難得逞。繼有二人前進曰:
61 「斯人曾云:『予能毀上主之殿,三日而復建之。』」
62 於是大司祭起謂耶穌曰:「爾聞若輩之證言矣,竟無一言以答耶?」
63 耶穌默然不答。大司祭曰:「予指永生之天主,使爾誓而告予,爾為天主之子基督乎?」
64 耶穌曰:「爾言之矣。第予告爾,爾將見人子坐於全能者之右,自天駕雲而降」。【註四】
65 大司祭怒而裂衣曰:「彼言僭妄,更需何證。君等盡聞;
66 將何以處之?」僉曰:「當死!」
67 乃唾其面,毆以拳,更有掌之者,且曰:
68 基督乎,爾為先知,請語吾儕,擊爾者誰也?」
69 伯鐸祿時坐院外,有使女詣其前曰:「爾與彼加利利耶穌夙為同夥。」
70 伯鐸祿當眾否認,曰:「吾不知爾所云。」
71 既出,方及門,又一使女見之,語於眾曰:「此乃納匝勒耶穌之同夥也。」
72 伯鐸祿復否認,並誓曰:「予不識其人也。」
73 無何,旁立者更進謂伯鐸祿曰:「爾確為彼黨,聽爾之方音,已可知之矣。」
74 伯鐸祿且呪且誓曰:「吾實不識其人。」雞即鳴矣。
75 方憶耶穌『雞猶未鳴,行見爾不認予者三』之言。伯鐸祿乃悄然而出,不禁涕淚滂沱。


附註

【註一】 見古經出谷紀第二十三章第十五節及肋未紀第二十三章第六節。除酵節指免難節之一週麵餅用不發酵之麵也。免難節通俗稱巴斯卦、紀念猶太人於埃及、因天神殺埃及全國之長子、猶太人乃克被救出埃及也。
【註二】 「亦即新約之盟血也。」古經出谷紀第二十四章第八節載摩西以犧牲之血、灑民而呼曰:『此天主與爾成盟約之血也。』耶穌此言、源出古經、譯本有「亦盟約之血也、」無「新約」之新字。如呂譯新約即云:『因為這是我的血、盟約底血。』文 Botte 譯本、文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亦如之。他種譯本如文 Spencer, 文 Crampon, 文 Martini 與通俗拉丁譯本俱有「新」約之新字。文 Parsh 譯本、則存疑。
【註三】 見先知匝加理書第十三章第七節。
【註四】 見先知大尼爾書第七章第十三節。


注釋

  1. ㄐㄩㄝˊ:「決」之異體。
  2. ㄩˋㄧˋ:憂愁不樂。
  3. ㄖㄣˇ:弱也。
  4. ㄈㄥ:「蜂」之異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