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thodox/Galatians

出自耶穌台灣

宗徒葩韋戛拉提亞人書

第一章

宗徒葩韋、係非由人、亦非託人、實伊伊穌、及使其復活之天主聖父共選者、 並偕我共處諸弟兄、書達戛拉提亞各教會、 願恩寵安和至爾、由天主聖父、及吾主伊伊穌卽遵天主吾父意旨、為我罪捨己、以拯我脫此惡世者、 斯宜受讚榮於無窮世、阿民我甚駭異、見爾夙蒙召、沾殊恩者、今去之速、而從他福音、 雖此非另一福音、但有人惑爾、欲緣更福音、 然或我儕或天神自天來、傳福音予爾、異我已傳者、悉宜阿那斐瑪旣言之乃復申言、凡傳福音異爾已受者、悉宜阿那斐瑪今我勉竭、豈為要人心、抑為要主心、且復求悅於人乎、果至今求悅於人、則必不能為僕、 十一是以示爾弟兄、我夙傳之福音、非由人、 十二因我曾受及學、悉非由人、惟乘伊伊穌顯示、 十三諒爾曾聞、我夙從伊屋曡亞教規、窘逐天主教會何甚而殘賊之、 十四伊屋曡亞本教、較同族侣所為更甚、於列祖遺傳愈熱中、 十五然自吾母胎揀選、及恩召我之天主旣悅、 十六以其子示我內、而使我傳福音於異邦、我遂不謀於血軀、 十七亦弗往耶魯薩利、見先我為宗徒者乃往阿拉微亞復至達瑪斯克十八嗣越三載、赴耶魯薩利、往謁、與之居旬有五日、 十九見主兄亞适外、其餘宗徒、皆未及見、 二十書此達爾、天主知我無偽、 二一厥後、我至西利利伊屬境、 二二伊屋曡亞諸教會未識我、 二三第聞素窘逐之者、今以其所殘賊道傳於衆、 二四因之而為我讚榮天主、

第二章

嗣十四年後、與瓦爾那瓦、復往耶魯薩利且往彼、係由默示、至、卽以傳於異邦之福音、就正著名士、俾其詳酌、庶免我先後所為徒勞、 至偕我之雖係外族、伊衆亦未勒之受割、 並弗顧有數偽弟兄偕來、私窺我賴伊伊穌所得自由而僕我、 然我等未嘗一時容彼、並未服之、使福音眞實、恆存爾中、 至彼中著名士、毋問伊何稱、無與我、天主弗以貌取人、然彼著名者、亦無增益、 且反此、見主委我傳福音於未受割者亦猶委傳福音於已受割者、 因助盡宗徒職、訓受割者之主、與助我為宗徒、訓異邦人者、同一主、 彼衆徒中、亞适伊望赤為教會柱、知主賜我寵佑、故以持手付我、及瓦爾那瓦、為相合據使我儕往異邦、而伊往受割者、 但屬我繫念貧者、我已盡心為是、 十一安提沃伊、我面詰之、緣伊有可責處、 十二亞适遣者未至前、與異邦人同食、迨至、又愧於受割者、隱避之、 十三其餘本族、亦相率為偽、至誘瓦爾那瓦效行、 十四我見其行有差、不符福音眞實、乃衆前語曰、爾係本族、並不從本族俗、乃從異邦、則又何使異邦人、從本族俗、 十五我儕生係本族、非異邦中罪人、 十六乃蒙恩知世人非恃法律行、惟恃信伊伊穌而成義、我遂信伊伊穌、特為由信並非恃法律行得成義、因恃法律行成義之肉軀、未之有、 十七我儕賴求成義、若仍居罪、得毋為罪役、非也、 十八蓋我以素圮毁者、今復建築之、則明示昔所毁舛誤、 十九我為法由法死、以得生於天主、我共被釘、 二十今仍生者、非我、乃居我內、至我軀生、乃全賴信愛我、及為我獻己之天主子、 二一我弗棄天主恩寵、若恃法律實能成義、則受死為徒然、

第三章

無知哉、戛拉提亞人、孰哄誘爾使不從眞實、蓋伊伊穌蹟已表明、至其受刑架、如於爾目前、 我欲知惟此、乃爾受聖神、恃法律行、抑由從教之信、 爾何竟如此無知、始則以神、而終以軀、 且經歷旣多、豈皆徒然、或止徒然為幸、 夫賜爾聖神、及行異事於爾、其由恃法律行而行、抑由從教之信而行、 信天主、此信曾代義、 則宜知信主者、皆裔、 且經典預明天主將依信成異邦人義、故示云、兆民將藉爾受福、 可見信主者、皆得與信主之並受福、 至恃法律行者、必皆服詛、因經載、凡不恆遵法律所載行、皆服詛、 十一至人恃法律、不得成義天主前、斯理甚明、緣義人以信得生、 十二法律者不由信、惟遵此行者得生、 十三贖我儕脫法律詛、代我服詛、如經載、懸木者被詛云、 十四為使之福、乘伊伊穌施及異邦、為我等緣信克受天主所許聖神、 十五弟兄等以恆情言、卽人之遺訓旣定、亦無得廢增、 十六然於有許、及其裔、未言衆裔、似指多人言乃曰爾裔、實指一人、卽十七我所云、天主昔日遺許詔、四百三十年後所立法律、未能廢遺許致歸烏有、 十八設嗣業由恃法律、則必非由許、而天主以許賜十九然則設法律何、曰、法律特緣罪端設、僅俟遺許裔至、且法律藉中保手、兼恃天神傳衆、 二十夫中保必居閒、而天主惟一、 二一法律與天主遺許相反乎、非也、因所賜法律、若能使人生、則人成義實恃法律可得、 二二而經明證萬人皆負罪、特示所許福、惟視信伊伊穌乃賜、 二三夫信未至先、我衆皆為法律繩、至信顯、 二四可見法律如阿保、弗我至、使以信成義、 二五信旣著、則不復屬阿保、 二六因爾曹賴信伊伊穌、皆為天主子、 二七爾係因名領洗者、皆飾服二八至本族外族、及主僕男女等別已無、因爾賴伊伊穌均成為一、 二九若爾屬、則為裔、且依許旨、必為嗣業子、

第四章

再、嗣業子雖為全業主、然髫齡時與僕無異、 直至父遺命期、每受制於師保冡宰、 我儕亦然、髫齡日、亦為世元行束、 至定期滿、天主遣己獨一子由女生、服法律、 特贖服法律者、使我衆得有繼子分、 爾旣得為子、則天主遣厥子神、居爾心、籲曰、、吾父、 如是、爾為子非僕、旣為子、則賴伊伊穌、為主嗣業者、 昔爾不識主、敬事者皆非眞主、 今旣識天主、寕謂蒙主識、奈何復向懦窘元行、甘為之僕、 守日月節年、 十一深恐我於爾徒勞、 十二弟兄等、切懇爾法我、因我弗異爾、爾未稍欺我、 十三且爾知我初次雖以弱身傳福音予爾、 十四爾乃不藐視不厭棄我、係躬被試誘者、反接我如天神、如接伊伊穌然、 十五當爾受福禧何其大、蓋我證爾、其時若肯、爾必抉己目予我、 十六今以眞實告爾、豈反為爾仇、 十七彼為爾熱中、實非美意、蓋欲離閒爾、使為彼熱中、 十八夫為善熱中、恆久乃美並非僅晤我時、 十九可愛子、我為爾似復坐蓐劬勞、冀見印爾心、 二十今吾深願偕爾、並易吾音、因視爾吾至猶豫、 二一願法律者請告、爾果曾聽法律否、 二二法律載云、有二子、一出婢、一出嫡、 二三婢生者循軀、嫡生者依許、 二四斯典足為二遺詔預象、一則由西奈山產人為奴、卽阿戛爾二五阿戛爾、指阿拉微亞西奈山、猶今之耶魯薩利、因與其子皆為奴、 二六然在上之耶魯薩利為自主、斯卽我等母、 二七如經云、胎荒不孕婦最宜樂、未坐蓐劬勞女歡聲呼、蓋被棄婦得子、較有夫之婦多、 二八弟兄等、我儕為允許子、亦猶伊薩阿然、 二九又昔循軀受生子、曾窘逐依神道生者、今亦如是、 三十經載云何、宜逐婢及其子、因婢子不得與嫡子共嗣業、 三一弟兄等、可見我儕非婢生、乃嫡出、

第五章

是以爾宜立於自主、係賜我者、毋復投頸奴軛、 今我、乃葩韋、明語爾、若爾受割、則於爾殊無益、 且復言受割者、宜守全法律、 爾等恃法律切望成義者、已離墜絕恩寵、 至我儕、則憑神俟、切望成義乃緣信、 蓋宗伊伊穌、受割與否、皆無關、惟信以愛相輔實有益、 夫爾素履正、誰阻爾不循眞實、 此更易之教、非由召爾者所致、 微酵能發全團、 我賴主確信爾、意此必無異念、至惑爾者、不問何人必受審、 十一弟兄等、至於我、設迄今宣示割禮、胡猶窘逐我、若然、其刑架試誘情亦無、 十二誠願誘惑者、僉見離於爾、幸甚、 十三爾弟兄蒙召得以自主、第毋以自主而縱慾、乃以誠愛相事、 十四因法律總綱可蔽、卽愛人如己、 十五設爾相噬相吞、愼之、恐相殘相滅無孑遺、 十六吾所言者、謂爾宜從神、毋循軀慾、 十七因軀所好神必惡、神所好軀必惡、二者恆相敵、至爾行非所悅、 十八若神導爾、則不為法律束、 十九夫循軀行、如姦淫苟合、汚穢邪侈、 二十拜偶巫術、結仇爭鬬、媢嫉憤怒、朋黨釁隙、誘感異端、 二一恨怨兇殺、沉湎蕩檢、並斯類、昔我曾言、今復申命爾、行是者不得嗣天國、 二二至神之實、乃愛慕喜悅、安和忍耐、仁慈良善信德、 二三温柔節制等、法律設、非為此、 二四非屬、各以軀與情及慾、悉釘於架、 二五我儕旣秉神生、必宜遵神行、 二六毋尚虛榮、毋相激怒、毋相嫉妒、

第六章

弟兄等、設人陷罪、爾居神品者、宜溫柔規正之、自亦宜內省、恐己亦見惑、 宜相扶助荷負、以盡道、 無而為有者、是自欺、 宜各勘己行、因之有可矜者、在己弗在他人、 緣人各負己任、 受教者、宜以所有、分奉授者、 毋自欺、天主不可罔、蓋種何者必依之穫、 循軀種者、所獲必軀之朽敗、遵神種者、所穫必神之永生、 行善毋憂戚若力不中輟、則屆期必穫、 是以乘時宜行善於衆、尤於同信者、 十一試視我長幅親書若許達爾、 十二彼竊外貌渾俗者、强爾受割、特欲免為刑架見窘逐、 十三蓋彼受割者、自亦不守法律、使爾受割、第為於爾身有所夸、 十四至我、則祈主護佑、吾主伊伊穌刑架外、不致別有自夸、緣此架、世為我實受釘、我為世亦然、 十五蓋宗伊伊穌、受割與否皆無關、有關惟復新物、 十六凡遵此道度生、與係天主之民、必受安和矜恤、 十七總之、無論伊誰、皆毋擾我、因我身帶吾主伊伊穌瘡痍、 十八弟兄等、願吾主伊伊穌恩寵、與爾神偕、阿民